点击次数:397 更新时间:2025-05-29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简称厨自灭装置,是目前商业厨房灶台油锅意外起火有效的自启动灭火装置。主要有设备主机箱,驱动气瓶,灭火剂贮存容器、机械控制阀、水流阀、管路、导索、感温机构、物化喷嘴等部件组成。能做到设备启动3-8秒左右快速扑灭油锅起火,同步打开水流阀,起到降温防止复燃的效果。是目前市场上商业厨房灭火选择较多的设备装置。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普遍应用于商业餐饮、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工厂等商厨后厨。对于相关规定哪些地方需要安装厨房设备灭火装置,今天小编进行简单的整理,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8.3.11餐厅建筑面积大于1000m²的餐馆或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
食品工业加工场所内有明火作业或高温食用油的食品加工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6.1.9高层旅馆建筑的厨房内宜设置厨房专用灭火装置,当设有厨房垃圾道、污衣井道时,井道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第三十四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餐饮场所的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6.厨房内应当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当设置能够联动切断燃气输送管道的自动灭火装置,并能够将报警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第十条火灾高危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消防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二)在厨房的规定部位安装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第七条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消防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二)在宾馆、饭店、餐饮场所的厨房设置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器材)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控制室应配置应急救援设备、消防检查装备、厨房区域应设置灶台自动灭火装置。
使用范围
全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中的营业面积大于500㎡的餐饮场所,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公共建筑中的营业面积大于500㎡的餐饮场所的既有厨房和规模较大的单位自用食堂应逐步安装使用该装置。

运用范围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主要运用于餐饮场所厨房,重点是高层建筑内的餐饮场所。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中营业面积大于500㎡的餐饮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保卫单位既有500㎡以上的餐饮场所,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当设置厨房设备灭火装置。非防火重点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广使用该装置。
1.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各别地区200、500平方米)的餐厅或食堂。
2.有明火作业或高温用油情况的食品加工场所的明火、用油部位。
3.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公众聚集场所内的酒店、餐厅、食堂。
4.位于公用建筑使用单位内的、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或地下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餐厅或食堂。
5.地下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商场、市场内的餐厅或食堂。
6.床位超过200人的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内的餐厅或食堂。
7.床位超过1000人的寄宿制学校内的餐厅或食堂。
8.座位超过3000人的体育馆内的餐厅或食堂。
9.座位超过30000人的体育场内的餐厅或食堂。
10.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且同一工时用工人数超过100人的加工型劳动企业餐厅或食堂。
11.建筑超过50米的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广播电视楼、财贸金融楼的餐厅或食堂。
12、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内的餐厅、食堂。
13、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且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集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的单体、多栋商业建筑及组合体。
14.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全国和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收藏全国、省重点保护文物的公共博物馆、档案馆的餐厅或食堂。
15.设计规模中型以上甲、乙类易燃气体或液体的生产企业及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重大危险源企业的餐厅或食堂。
16.省或市人民政府认为应当列入火灾高危单位管理的其他单位的餐厅或厨房。